社会力量参与理想服务是理想服务获得进展动力的不竭源泉。理想服务失去了社会力量的支援和参与,就会变成无源之水、无根之木,难以获得可连续性进展。但在当前的理想服务进展过程中,很多地方就出现了社会力量参与疲软的问题。为深入研究这一问题,本课题选取__的理想服务进展作为研究对象,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并尝试探讨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理想服务的路径与对策。在探讨这一问题之前,需要对“社会力量”这一概念有所界定。在理想服务领域,社会力量指能够参与和作用于理想服务进展的基本单元,最重要的包含群众及以之为基础的社会组织(理想者组织),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也包括企业。企业作为社会力量参与理想服务更多体现在勉励理想者、赞助和捐赠理想者组织方面,对理想服务进展具有一定的助推作用,但并非社会力量的主体。
近年来,*县理想服务蓬勃进展,慢慢的变多的群众主动地加入各类理想服务组织,“奉献、互助、友爱、进步”的理想服务精神得到普遍传播。与此同时,理想服务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的问题却在掣肘着理想服务的进一步进展。
近年来,随着理想服务越来越为社会所需要、认可和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对理想服务工作的重视,并将之纳入考核,*的理想服务工作获得了一定进展。
1.理想者、理想组织快速进展。*理想者注册治理基于团省委开发的“理想汇APP”系统。截至2023年5月,在“理想汇APP”上注册的*理想者共有*万人,占*非流动人口的*%,各类理想服务组织数*个,理想服务总信用时数(累计时长)*万小时。*县理想者协会于2004年成立,挂靠团*县委,于2023年3月换届更名为*县理想服务联合会,下辖团体会员*名,是*县理想服务的主要和谐组织。2019年9月,挂牌成立*县理想服务指导中心,面积达*平方米,入驻理想服务组织*家。同时,各级党政部门、社会团体、组织机构和企业和事业单位也慢慢变得多地参与到理想服务中来。目前大到各类大型活动,小到社区服务,都能见到理想者的身影。
2.理想服务品牌多样化。品牌多样的原因主要在于牵涉部门众多。在*理想者的治理工作上,县级牵涉的部门有组织部、文明办、民政局、县传媒中心、县妇联、团县委、县工会、县残联等多个部门。在这些部门的勉励、带动下,一些其他行政部门也成立了自己的理想服务组织,如卫生健康局、生态环境分局。牵涉部门多,每个部门在组织理想服务中又都致力于打造具有本部门特色的理想服务品牌,由此产生许多理想服务品牌,如组织部的“先锋善行”,妇联的“巾帼理想者”,卫生健康局的“爱在善医”。
3.建立理想服务勉励机制。2020年10月,*县出台了《*县理想服务礼遇十条(修订版)》(以下简称“礼遇十条”)。“礼遇十条”规定理想者服务时长累计满*小时、*小时、*小时、*小时、*小时,可以分别认定为一至五星理想者,并享受包括公众责任保险、礼品礼物、免费公交、免费体检、新居民积分等众多礼遇措施。另外,团*县委联合县文明办等部门每年度评定优秀理想者,还联合*农商银行公布*理想者专项贷款—“理想贷”,为有融资需求的理想者提供金融支持。累计在“理想汇APP”信用时数(服务时长)满*小时之后的理想者能够轻松的享受基准利率的贷款,产品公布一个月即授信超过*笔,金额超*万元。
4.干部理想、党员理想蓬勃进展。参与党员理想服务逐步成为党组织对每个党员的一项基础要求。基于此,在县委组织部的领导下,*县的党员理想服务获得了较好的进展。与此同时,近年来,为了补偿五水共治、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文明城市创建等中心工作中理想服务力量的不足,彰显全民参与的氛围,许多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也被调动起来,连同党员理想者一起成为活跃在*大街小巷中理想者的重要组成部分。
尽管*理想服务在理想者注册数量、理想者组织、理想服务品牌、理想者勉励机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旧难掩理想服务社会力量参与疲软的现实。一项针对*理想者的问卷调查就显示,*%的理想者认为*理想服务进展存在群众参与少、社会氛围不够的问题。具体来看,社会力量参与不足大多数表现在三方面:一是理想者注册数量庞大,但很多理想者并没有转化成为理想活动的力量,只是作为数字存在于信息系统中。“理想汇APP”显示,截至2023年5月,其总信用时数达*万,但平均到*万注册理想者,每个理想者平均仅有*个理想服务信用时数。由此可见,理想者活跃率较低。
二是理想者组织快速进展,但民间理想者组织较少。多个方面数据显示,*县理想服务组织中超过九成为党政机关、村(社区)和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三是干部理想、党员理想风风火火,但一般群众参与冷冷清清。干部理想、党员理想蓬勃进展的背景,某些特定的程度上是社会力量参与理想服务不足,为补偿理想服务的空缺,干部和党员作为非常容易被组织、动员的群体,在需要的时候便被广泛动员起来。因此,干部理想、党员理想是有组织参与,带有很强的非自愿性。对很多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来说,更像是工作本身的一部分,也就造成这些理想者参与的时间、项目比较固定,缺乏灵活性和自主性,容易被群众误认为是政府工作人员一定做的工作。
在县域社会的理想服务进展中,各个地方影响社会力量参与理想服务的因素可能千差万别,但某些重要影响因素却具有一定的一般性。这种一般性源自产生这种结果的结构在各个地方是一致的。而课题对*社会力量参与理想服务不足的缘由分析,也更倾向于对一般性、一般性、结构性因素的分析。过度行政化、等因素在各个地方都具有相同的结构基础。在制约社会力量参与理想服务的几个重要的因素中,过度行政化是其中的重要的条件,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从各个层面影响着理想服务整体的进展,也影响着其他几个因素的作用程度。因此,探讨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理想服务的路径问题,第一就要分析理想服务过度行政化产生的逻辑及可能的解决之道。而后才能以此为基础,探讨怎么样才能解决其他具体问题。
理想服务过度行政化问题的产生在根本上是与政府的治理能力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如同前文所述,用行政力量推动理想服务进展,开展理想活动服务于行政,这是理想服务过度行政化的重要特点。这其中涉及两个问题:一是政府为什么让理想活动服务于行政?二是用行政力量推动理想服务进展的边界在哪里?政府为什么让理想活动服务于行政?这实质上与社会转型中社会结构连续分化、利益多元化有关,也与政府的治理方式有关。与现代工业社会相比,传统农业社会的结构分化和群体间的利益分化相对不明显,政府治理相对简单,甚至不需要分工复杂的专业化的组织体系也能进行相对有效的治理。但随着工业化的推进,社会结构开始处于连续的分化之中,原子化的趋势愈发明显。
这事实上意味着群体间利益的多元化越来越明显。政府再也不能采纳粗放的治理方式,具有针对性的精细化治理成为有效治理的必定挑选。精细化的治理除了依靠政府自身基于分工的专业化之外,也需要引导和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治理。这即是在某些领域政府需要与社会共治。但政府走向与社会合作共治的过程是一个相对缓慢的过程,并非一蹴而就。在这样的一个过程中,政府的治理理念需要发生深刻的转变,社会力量需要进展壮大。
当前,我国的很多地方正处于转变的过程之中。政府意识到了引进社会力量参与治理的重要性,但自身的治理理念还没发生足够深刻的转变,社会力量的发育程度也不足以支撑起这种共治。在此情形下,一旦政府在某些领域特别需要社会力量参与,但社会力量参与又不足时,只好依靠传统的动员模式,动员“体制内”的工作人员充当社会力量参与进来,这是对传统路径的依靠。
用行政力量推动理想服务进展本身并无不妥。在社会力量还处于进展壮大的过程中,行政力量对理想服务进展的规范、引导甚至是一种必备条件。但这种行政力量的作用要有一个适当的边界。这个边界的核心即是政府要幸免把理想服务作为服务于自身行政工作的一个手段或工具,而应以理想服务本身相对独立的、客观的进展为中心进行规范和引导。
在具体的层面上:第一,政府的治理理念要发生深刻变革,规避一刀切、全体出动的动员模式,寻求专业化、法治化的治理方式。其次,政府对理想服务工作的治理方式要发生转变。不能采纳行政的方式动员“体制内”工作人员充当理想者、忽视民间理想者组织的进展,而要致力于培育公民理想精神、培养民间理想者组织、涵养理想氛围和文化,增强理想服务可连续进展的内生动力。最后,政府要引导理想服务贴近群众生活,服务社会需要。用社会的力量服务于社会。这样既能帮助政府减轻负担,也能够完全满足群众需求。
畅通理想者参与渠道才能让社会力量迅速参与进来。针对理想者参与渠道存在的问题,需要在不同的层面上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第一,要充分的利用“理想汇APP”平台。过去许多理想者在“理想汇APP”完成注册,想参加理想服务,但发觉无法报名。为了畅通理想者参与渠道,“理想汇APP”的线上报名功能应开放使用。同时也加强宣传,让更多的理想者组织了解并通过“理想汇”平台公布理想活动,让更多潜在的理想者了解这一参与渠道。
其次,要培育和进展民间理想者组织。民间理想者组织在组织理想者参与理想活动上更具效率,方式也更为灵活。通过民间理想者组织的进展,能够有效增加理想者的参与渠道,减少当前主要是通过行政组织、安排的方式开展活动。
最后,就是要减少,扎实工作作风。无论是妇联、团委,还是工会,都具有独特的优势组织特定的理想者群体参与理想活动。过去这些部门开展理想服务的过程中,常习惯借助村(社区)干部力量来开展,错失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的优良时机。为增加社会力量参与渠道,妇联、团委、工会等群团组织应更多依靠自身力量进展理想者队伍、公布理想活动项目、组织理想活动。这不仅有利于畅通理想者参与渠道,也能为理想服务工作提供一定的示范,有助于理想服务整体水平的提升。
最后,要充分的发挥和提升村(社区)的组织作用。问卷调查显示69.96%的理想者有通过村(社区)组织参加理想活动的经历。一方面,是因为很多“体制内”的理想者联挂村(社区),会通过村(社区)参加理想活动。另一方面,村(社区)最为接近群众,宣传、动员群众也最为便利。总之,村(社区)是社会力量参与理想服务的重要渠道。它既有利于将理想活动对辖区居民广而告之,理想活动也更加容易贴近群众生活需要。需要强调的是,村(社区)组织的理想活动应以对下满足群众需求为导向,而不能以满足上级部门要求为导向。只有这样,村(社区)的理想服务进展才会更具生命力。
健全完善理想服务进展的各项保证机制、治理制度,有助于为理想服务的进展提供制度、机制保证。
其次,要健全理想者、理想者组织各项治理制度。一是可以围绕注册理想者治理,制定《注册理想者治理办法》。明确注册理想者的门槛、注册程序、日常治理与服务和理想者监督、理想者身份注销等。二是围绕理想者培训,制定《理想者培训治理制度》。明确理想者培训的基础要求、培训的种类、培训的基本制度,以及对各级组织开展培训是不是到位的监督检查。
三是围绕星级理想者资质认证,制定《星级理想者资质认证治理办法》。明确星级理想者资质认证的机构、标准、程序与监督。四是围绕优秀理想者资质认证,制定《优秀理想者资质认证治理办法》。明确优秀理想者资质认证的机构、标准、程序与监督。五是围绕理想者组织治理,制定《理想者协会团体会员组织治理办法》。明确会员组织的种类、入会的基础要求、入会所需要的材料、入会程序、会员组织的权利与义务、会员组织的监督治理等。六是围绕理想服务需求申请,制定《理想服务需求申请治理办法》。明确理想者组织提出理想服务需求申请的时间、门槛、为使用理想服务需提供的必要支持与保证、监督治理等。
再者,要完善意外保证机制和纠纷化解机制。在意外保证上,要完善理想者意外保险机制。当前,在“理想汇APP”上注册的理想者都可以不要钱领取相应的意外保险。但也存在一些村(社区)理想者参与理想活动,并未在“理想汇APP”平台注册的情况。而且村(社区)的组织者也并不知道“理想汇APP”有这一保证功能。因此有必要将相应功能作进一步宣传、推广。在矛盾纠纷化解上,要建立道德仲裁和纠纷调解机制。大量的理想者参与理想活动,在这一过程中难免发生一些意外侵权和纠纷事件。这就需要提前制定相应仲裁、调解机制,为日后问题的解决预先提供可行方案。
除了完善理想服务进展的各项保证机制、治理制度,增加理想者组织的经费保证是另一个关键。在经费保证上,除了能争取财政对理想服务进展的支持外,还可以设立专项基金、通过种种方式勉励勉励企业赞助。